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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办要求查处炒作“名妓”谎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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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07: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09月30日15:20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负责人30日发表谈话,对最近有人在网上捏造所谓“微博名妓若小安”等谎言予以谴责,要求有关属地管理部门和各网站依法查处,坚决制止在网上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位负责人指出,经有关部门查明,最近一些网站炒作的所谓“失足女若小安接客日记”,是一名已婚男子编造并在某网站微博散布的虚假信息,社会影响恶劣。最近以来,已多次发生此类肆意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在网上传播的事件,如所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浙江海宁癌症村”、“西北某大学3名女生被强奸,校方为封锁消息承诺保研”、“福建某大学发生爆炸”等,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编造。这种在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引起互联网业界和广大公众的强烈愤慨和谴责。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有关属地管理部门依法惩处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人员及网站,追究其相关责任。这位负责人强调,网络谣言是危害网络、危害社会的毒瘤,清除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做到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欢迎广大公众积极举报网上虚假信息,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发表于 2011-10-2 12: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想把某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搀和在那些无聊的假新闻里一并抹掉.......动机不纯啊!
发表于 2011-10-2 15: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一个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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