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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小时宣判。看看那个小兔崽子他狗爹能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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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0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policy.caing.com/2011-04-20/100250364.html

最后一小时。。。嗯。。。
发表于 2011-4-22 09: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开盘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赌五毛,小兔崽子死不掉。
发表于 2011-4-22 09: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第13号太保) 的帖子

说实话,当年在孙晓云的恐吓和“一篇轰动北大BBS的帖子”下我有一种绝望感,如果国家不能保护我那将来该怎么办。
现在日本是不用害怕了,倒是应该害怕天朝。
发表于 2011-4-22 09: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赌5马克要加薪会死掉。
不有爱的东西越少越好
发表于 2011-4-22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考虑舆论因素,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不太大。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09: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修改一下。人都是会死的,说这小兔崽子死不掉这句话是错的。

俺赌五毛,这小兔崽子不会因为这次事件导致的犯罪,被依法判处并立即执行。而是走一个圈圈,先是假意宣判,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之后再杀个回马枪,继续逍遥猖狂。
发表于 2011-4-22 0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死不了,我感觉判都最多死缓。
发表于 2011-4-22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不会判处死刑
发表于 2011-4-22 09: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的是那几个给他搞自首情节的,估计能捞好一票,经验告诉我获利最大的肯定是最低调的。。。
至于那个心理学叫兽还有脑残羊屎之流,就是拿来给大众转移视线的替罪羊顺带试探一下大众的反应(反应不强就加大力度洗白接下捞出来也方便反应强烈就号称这是专业说辞没有那啥啥的意思在规章制度上注意一些砸的米也要多广而且更加小心隐蔽)
从过程来看,就是不计代价的捞人,这人背后可能真的很大很大羊屎也不过是马前卒而已(对比当年对马的犯罪宣传比较)
发表于 2011-4-22 10: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缓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青伟,系总后勤部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军工厂)军代表(政委),母亲供职于同一单位。药父在退下来之前的2006年争取到了副师级待遇,现在每月还有近6000元的退休金。

来源:
http://www.kanzhongguo.com/node/398425
发表于 2011-4-22 10: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情节如此恶劣,社会影响如此巨大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关键在于社会影响啊,童鞋们
发表于 2011-4-22 10: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amon于2011-04-22 09:58发表的  :
最重要的是那几个给他搞自首情节的,估计能捞好一票,经验告诉我获利最大的肯定是最低调的。。。
至于那个心理学叫兽还有脑残羊屎之流,就是拿来给大众转移视线的替罪羊顺带试探一下大众的反应(反应不强就加大力度洗白接下捞出来也方便反应强烈就号称这是专业说辞没有那啥啥的意思在规章制度上注意一些砸的米也要多广而且更加小心隐蔽)
从过程来看,就是不计代价的捞人,这人背后可能真的很大很大羊屎也不过是马前卒而已(对比当年对马的犯罪宣传比较)

自首?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发表于 2011-4-22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斩立决吧。
发表于 2011-4-22 10: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希望按法律条款办事,无论舆论咋样
发表于 2011-4-22 11: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已经判了,是死刑。
发表于 2011-4-22 11: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案一审宣判 药家鑫被判处死刑
2011-04-22 11:01:54 来源: 西部网(西安) 有1869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06)
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发表于 2011-4-22 11: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p92于2011-04-22 10:32发表的  :


自首?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以前看到的,这个是比较新的http://news.163.com/11/0422/08/727TGTJ100011229.html
核心提示:3月23日,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药家鑫的行为构成自首情节,公诉人表示,基本符合。但是公诉人同时表示,药家鑫的行为残忍,影响恶劣,依法不应放宽对其量刑,建议合议庭予以严惩。
发表于 2011-4-22 11: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楼(pip-prime) 的帖子

然后过阵子又在大街上撞人捅刀子了,下次是9刀,8刀以前请自行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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