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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0楼ldx1202于2012-02-24 21:05发表的 : 烧鸡同志显然不够淡定啊,稍微一被嘲讽就抄手雷上了, 这么无聊的论点都能战得起来,找个对手也得找个有水品的嘛
引用第104楼rexhell于2012-02-24 21:12发表的 : 怀念松永甄君,假如松总在的话必然大杀三方,虽然不知道她要杀的是哪一方
引用第105楼意外感染于2012-02-24 21:12发表的 : 肯定不杀我,她最怕我了~
引用第107楼不西木瓜于2012-02-24 21:16发表的 : 何必跟小孩纸家家动气,人家不过在课余随便打几个字练练输入速度,你却要浪费赚钱时间逐句研究反驳
引用第111楼rexhell于2012-02-24 21:29发表的 : 啊喂,乃们不要无视我这个“方舟子的脑残粉”啊(这是我的同学给我封的称号,虽然他现在做染香的脑残粉去了)
引用第112楼不西木瓜于2012-02-24 21:31发表的 回 110楼(意外感染) 的帖子 : 火鸡做得不对,不该动气放大招,人终归需要一个台阶下的,再者让LZ接受正确的观点(在我看来正确的)并不是火鸡的义务
引用第113楼意外感染于2012-02-24 21:32发表的 : 如果我回国去体验国内的大学生活,方舟子估计该打我的假,说我国外的文凭有问题了。理由嘛,按照他的一贯作风:“既然在国外大学毕业,为何回国继续深造?”
引用第116楼乾造于2012-02-24 21:39发表的 : 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你当方舟子是超人呀他哪有那么多精力把这么多留学生挨板的查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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