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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k681228

突然有感啊,大家觉得害死了人但是做了彻底悔过的人该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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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10: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以上帝模式确认了当初的杀人犯已经彻底悔过,也应当令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什么的是用来规范众人的,不是为个人而立,光杀人犯自己醒悟是不够的,还有社会影响呢,必须让所有人都看到杀人是严重犯罪..........即杀鸡骇猴的示范作用。否则,在路人甲看来这就是一桩杀人不负责的范例,就会有人效仿之。

能想到两种特例,可以另当别论:

1,所有目睹杀人的人都如同杀人犯般彻底认识了这桩罪行,并且有足够的觉悟全体反省、抵御罪行。如果能开上帝模式勘察所有人都是如此,另当别论。

2,没有目击者,没有知情人。上帝模式确认犯人彻底悔悟。
发表于 2012-2-26 10: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2楼(yk681228) 的帖子

虽然我每次都不杀老白龙,但我心里总有一种他会成为未来大BOSS的感觉。
因为幕间载入动画时总会出现“龙总想返回天际,一有机会就像消灭或奴役人类”之类的字幕,问题是后面没有“——刀锋会”,我就在想这是不是制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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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2里那么纯真的三体人都能演的那么好,人心更加难测了。
就算你的前提是开了上帝模式,知道是他真心悔过,那也知道他为什么杀人了。
如果是过失、意外,当然可以网开一面。但如果是蓄意谋杀的话,还是干掉好了。
发表于 2012-2-26 10: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楼(意外感染) 的帖子

我觉得在道德上是一个相当吊诡的问题,一方面从被害者相关者的感情角度来说,对犯罪者的宽容在当下来看无疑是对他们的伤害,但另一方面,如果从重视人的价值的角度来说,人是最复杂最珍贵的器皿,人本身是各种可能性的集合,对一个人判处死刑便终结了所有的可能性,这在道德上未必就无可指摘。杀人偿命是否就是最道德的选择?我觉得应当考虑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不是对被害者死亡这一事实最好的补偿。杀人偿命固然是一种在程序上操作简便,在道德上黑白分明的手段,但如果有其它的可能性,对这些可能性的无视也许是一种多少有一些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做法。就像raxhell所说的第一种情况,干掉他,他真心悔过,虽然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得不冤”,但是是否是normal end 就因人而异。在有的人看来,这样的结局或许是一场灾难.
像磨磨牙说的,犯罪者作为一个人或许有其利用价值。也许可以令杀人者承担起被害者本应尽的义务,如对被害者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等,这在实效上对被害者家属而言比处死杀人者更好一些,但操作起来想必极为困难……

上古5我没玩过,不过在异域里我是放过了崔雅斯的,虽然我玩的也是守序路线,不过还是做不到像韦勒那样……
发表于 2012-2-26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他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起,就要为自己的决定承担一切后果,所以他该死。
发表于 2012-2-26 11: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3楼(kqsh) 的帖子

我觉得最重要的考量因素是杀人动机与手段,如果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对被害人的伤害只是真心悔过就能弥补的吗?

比如福田 孝行(http://baike.baidu.com/view/3528014.htm),他是日本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麽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是的,未成年+有悔意(虽然不是真心忏悔),似乎是应该网开一面,但是

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 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本村洋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 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嗯,但是他是最近才被干掉的,隔了十多年正义终得伸张,虽然我不相信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2: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许就是应该执行法律了,我也是一直这么做的。。。
但是心底里我不希望所有人都和我抱着同样的想法,一个所有人都执行报复主义的社会也没有太多了出路,也许有明察人心的人可以做出更好的决定,但是那一定不是我。
发表于 2012-2-26 12: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6楼(yk681228) 的帖子

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也许再进化两千年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但是现在,绝对不行。
发表于 2012-2-26 13: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是野蛮人的法律

200年前的文明人认为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利用法律来杀死是一个恶毒的谋杀犯,这种行为可以与这个杀人犯的罪孽画等号,一样的凶残堕落。
发表于 2012-2-26 13: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5楼(rexhell) 的帖子

本村先生的话确实有道理。福田孝行的态度确实令人发指,而且“世纪辩护团”的辩护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不会是有卧底吧……)但在他得知自己被判死刑时,流露出的凄惶恐怕并非作伪。况且对于他的行为,社会环境也并非没有责任。对于这个例子我已经难以作出评论,毕竟道理谈起来容易,但当真正面对残忍的罪行时,确实无法再以绝对冷静的态度置身事外,更何况是作为被害者的家属,其面对的心理创伤和压力可想而知。

不过还是贴一些文字,供rexhell君参考,只是表明一些看法罢了……

以下摘自《十问死刑》

一问:马克思如何看待死刑?(P6~P20)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主流的思想和价值观,他的学说渗透了中国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马克思的刑法思想也一直影响着中国的刑法学,尤以其阶级分析方法为甚。从犯罪论到刑罚论,马克思主义刑法学说贯穿其中,至今我国对犯罪的定义也一直以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为内涵。
  马克思关于死刑的思想,集中反映在他1853年发表的一篇题为《死刑。-----科布顿先生的小册子。-----英格兰银行的措施》的文章,他在文中主要抨击了一篇名为《自杀成风》的文章,并言简意赅地阐明了自己对死刑的基本看法。
  马克思的主要观点可以概述为以下五点:
  第一、死刑不承认人的尊严。首先,死刑不把犯罪人当人看待,即使是犯罪人,他们也是人,应该有人的尊严,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出发点。其次,死刑否定人的价值,它不但否认人的自我价值,还否认人的社会价值。
  第二、死刑只把人当做手段利用。马克思认为,人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对于包括犯罪人在内的每一个人,都不能只作为手段,而不作为目的(自为的存在),也不能只是作为目的,而不作为手段(为他的存在)。首先,因为犯罪人也是人,也有生存权,人们没有杀死自己同类的权利。其次,以社会自卫的名义,将死刑作为“最后手段”用以恐吓其他人,这同样是荒谬的。因为如果把罪犯单纯地看做社会自卫的手段,那就是否定了他作为人的自主地位,如果用杀死一个罪犯去恐吓其他人,那就是对其他人的亵渎;再次,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将死刑作为预防犯罪的手段(实际上是将死刑犯作为预防犯罪的手段)从来没有成功过,所谓“杀一儆百”只是人们的猜测,难以找到科学根据。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马克思反对将犯罪人作为手段,利用其感化和恫吓其他人,但并不能有此说马克思否定刑罚的作用,只是其提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即生产劳动改造罪犯的思想,这一思想在我国刑罚制度中也有所体现。
  第三、死刑是野蛮时代同态复仇的延续。
  第四、死刑是社会责任的转嫁。首先,犯罪不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其次,犯罪产生的根源在于社会的基本条件;再次,应该消除产生罪犯的社会根源,而不应该歌颂刑罚和刽子手。
  五、尽早地宣判死刑的死刑。
  
  二问:“杀人偿命”是否公正?
  
  “杀人偿命”是保留死刑的最有力的理由,它也是中国人心中仍然不可动摇的铁律,同时也是废除死刑难以解开的死结。然而“杀人偿命”果真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公正吗?作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一、“杀人偿命”是过时的等害报应。复仇作为一种野性的正义,与理性的报应之间存在重大区别。首先,复仇的对象并不限于行为人本人,而是完全可能殃及他人,但报应的对象则具有固定的唯一性,只限于行为人本人;其次,复仇没有节制, 不但在程度上经常超过侵害的范围,而且往往导致仇恨世代相传。正基于以上合理性,报应刑开始作为复仇的一种超越和扬弃登上历史舞台,其奠基者是康德。他的思想集中呈现为“如果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你就偷了你自己的东西;如果你打了别人,你就是打了你自己;如果你杀了别人,你就是杀了你自己。”其相对于复仇来说有合理之处,但其非理性也显而易见。犯罪从表现形式到损害形态都是无限的,而刑罚由于只能以个体为对象,便注定了它在剥夺权益和方式种类上的局限性,企图在有限的刑罚种类和无限的犯罪形态之间追求“物物交换”,实现损害形态和性状上的完全对等,无疑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基于此,黑格尔构建了被奉为近代报应论之精髓的等价报应论,其抛弃了犯罪和刑罚的完全对等,而旨在寻求二者内在价值上的等同,这是属于刑罚理性范围内的事情。其发展至今则成为所谓的等序报应论,在这种结构下,犯罪被按照其严重性的大小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刑罚同样基于其严厉程度依次排列,由此建立起犯罪与刑罚在轻重次序上的对应关系。这里并不是强调犯罪与刑罚在侵害形态上的绝对对应,也不关注犯罪与刑罚在内在价值上的相互对等,而只是要求犯罪与刑罚在轻重次序上一一对应,因此刑罚阶梯与犯罪阶梯在轻重次序上也一一对应。用最直白的语言表述,就是轻罪轻刑,重罪重刑,而不是最初形态的一一对应。试想一下,如果现行的刑罚体系仍然是一种等害报应的观点,那么,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等害的刑罚是什么?盗窃他人钱财的行为为什么不单处罚金刑,而要剥夺人生自由?还有对于强奸犯为什么不宫刑,或是反过来强奸“他”一次?难道对强奸行为处以死刑或徒刑是一种等害报应?等等,这样的疑问用等害报应的刑罚论是解释不通的。既然肉体刑、耻辱刑等刑罚已经彻底抛弃,那么基于同一逻辑、更为野蛮的“杀人偿命”式的死刑却为何还需保留?
  第二、“杀人偿命”是虚幻的价值平衡。通常看来,“杀人偿命”最大的实现力量在于它是特定时点上上实现价值均衡的唯一途径,它最为直白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普通民众的正义情感,公正感得满足与平衡是“杀人偿命”观念的生命之源。然而作者认为,生命与生命之间,尽管在外在形式而后性状上具有对等性,但在内在价值上却并不具备平等性和公正性。申言之,这种以命易命意义上的价值均衡相当虚幻,其实质仍是以“公正‘为幌子和招牌,对事实不公的极度掩盖和伪饰。作者从“犯罪多因论”角度对这一论断予以说明。如意大利学者龙布罗梭(1836----1909)将犯罪归于行为者的自身缺陷的“犯罪原因一元论”,菲利加入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提出了“犯罪原因三元论”,德国刑事法学家李斯特(1851----1919)清算了尤不罗梭的人类学观点,保留了犯罪原因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此即著名的“犯罪原因二元论”,此后,犯罪被害人因素得以加入,成为犯罪原因系统中不可忽视的一元。各种犯罪原因学说拓宽和深化了人们对犯罪原因的认识。由此看来,犯罪行为的发生绝对不是行为者单方面的主体实践使然,其背后还有更深层次更复杂的诸多原因。同理,在杀人行为的背后,无疑也存在许多极为繁杂的作用力系统。事实上,一起杀人行为的发生,社会环境和被害者往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环境是杀人者人格形成的“土壤”,也构成了杀人行为法生的具体情境,另外犯罪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互动是真实存在的,被害者常常“影响并塑造了”他的犯罪,甚至还会有激发、催化犯罪人实施犯罪的作用。因此,简单地说“杀人偿命”只看到了杀人者对社会和被害者的危害,却看不到社会和被害者对杀人者的危害,它只向相对于公共权力而言的弱者的行为人开刀,却不向导致犯罪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开刀。行为者作为社会环境的“牺牲品”,作为诸多矛盾关系的“替罪羊”,背负了杀人事件的全部责任。难道这符合公平、正义吗?
  第三、“杀人偿命”缺位的人文关怀。要论“杀人偿命”是否人道,首先有赖于对人道概念的澄清。人道的基本意蕴在于爱护人德生命,关怀别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和基本权利。具体到刑罚的人道性蕴含,便是要把犯罪人当人,不能剥夺或变相剥夺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其次有赖于对人道对象的澄清,即人道到底是指对谁人道?事实上,刑罚人道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专指犯罪人。刑罚的人道性以犯罪人基本权益的保障为旨趣,以犯罪人的改善更新为目标,对罪犯人道便是对其他社会成员不人道的认识,实际上是将刑罚的人道性与刑罚的效益性混为一谈,因为,通过对处罚犯罪人,来保护其他社会成员强调的是刑罚保护社会利益的一面,亦即刑罚的效益性价值。
发表于 2012-2-26 13: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修human right的时候也有说反对死刑 不过如果你亲眼目睹了一场罪恶的杀人案就不会这样想了 因为死亡是无论如何物质弥补不了的损失 偿命有时都远远不够
发表于 2012-2-26 15: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象下假如你老婆孩子在医院里误诊屁了然后大夫真心悔过你愿不愿意原谅人家一笔勾销?这个问题就跟“老婆老妈掉水里先救谁一样”,平时可以说的天花乱坠但是真到了眼前恐怕什么都忘了。
发表于 2012-2-26 17: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9楼(kqsh) 的帖子

如果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死刑,要么放过(不予惩罚),你又如何选择?

PS:虽然我很敬重马克思,但如果对象是变态连环杀手,我不认为阶级分析理论能有多大用处
发表于 2012-2-26 17: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
1,人性建立在兽性基础之上,所以善恶不可分离。
2,什么是犯罪?违反法律还是违法道德?道德和法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你现在穿越到奴隶制时代,甚至十七世纪的美国,你要解放奴隶,那就是侵犯了奴隶主的私人财产,既不合法也不道德。如果没有法律和道德,是不是罪也不存在?如果罪不存在,亲人被杀了要如何反应?
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我很好奇,连上帝都这么说了,那帮西方人怎么不肯乖乖从命呢。
发表于 2012-2-26 18: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过是人制订的规则,用人法约束巨龙简直就是笑话,这个世界上只有力量与成王败寇罢了,哪里有正义?刀锋战士屠龙不是因为龙恶,而是因为他们强,刀锋战士被屠也不是因为他们恶而是因为梭默更强。

你要明白上古卷轴世界的设定,这里所有的龙都是龙神的造物,他们只能服从阿卡托什的长子,黑龙奥杜因的主宰——不听要你命。帕克纳图斯靠着教导龙裔结束了奥杜因和拜龙教的暴政,这样他还是要死,这个世界还有一丝宽容吗?

于是你生在一个国家你就注定要服从元首去打仗,否则就是死。就算你将来起义和别国一起把元首干了,你还是因为出生之罪要死,这叫正义?这叫草泥马啊。

上古卷轴世界是一个多神世界,每个神都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创世九圣灵已经是各行其是了,他们之间的文化经过人类规整之后好歹在现世没有太严重的冲突(最多也就私下里争夺下信徒而已),而十三德拉迪王子又各代表一种价值观,每个价值观下都有一群信徒,信奉,生活。你排斥人家的价值观就等于否定人家的生存——实际上玩家也没少杀十三王子的信徒,数数玩家的杀人成就,就是巨龙也要自叹不如了。

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正义,所谓正义不过是人们为了合理化自己的举动编织的理论,然而不管你的理论你的行为如何普世,只要活着,只要行动,你就不可避免地排除异己,伤害他人,力量越大,影响的人也就越多——如果一定要说罪孽,那么力量本身就是原罪。只要拥有它,你一定会伤人。为了正义你就该自废武功。
发表于 2012-2-26 1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社会也是如此,社会各界方方面面诉求之间矛盾冲突如此复杂,法律不是正义,不过是调解矛盾的工具,美国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个个都是饱学之士,可是对于一个案件,他们几乎从来没有意见完全一致的时候,为什么?就是因为达到那个智慧等级之后,你看问题永远不能只看一个层面,只考虑一方的想法。不管哪个阶层都要有人代表,同时要努力去宽容。因为今天你对别人不宽容,别人明天同样会血腥报复你。

你以为刀锋战士杀灰胡子的领袖真的是为了正义?让人当枪使都没自觉。杀帕图纳克斯是一举三得——1,消灭灰胡子的领袖,从长远来看极大削弱他们的权威和地位,毕竟能够永生的领袖挂了,大量的知识也随之消失;2、把龙裔弄到自己这边来,你杀了老帕,就等于和灰胡子彻底决裂了,之后你龙裔还不是只能死心塌地跟刀锋战士走了?3、扬名立威,重振组织,杀完老帕,就让你给他们带新人过去搞训练,然后开始到处屠龙,要干啥?重振刀锋呗。

现实世界就是这鸟样,一个组织要崛起一定会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走,帝国开国皇帝塔洛斯是这样,今天的龙裔也是这样,就算是最光明的战友团,其成就之下也躺着无数银手的尸体,法师公会挖坟掘墓带来的各种灾祸,盗贼公会的敲诈偷窃,黑暗兄弟会更不用说了。特别最后刺杀皇帝那个任务,其实这里潜台词留太多了,皇帝一死,必然是各省大乱,内战再起。龙裔要是有足够的政治敏锐性,集天际各领男爵,四大公会会长,帝国督军,龙裔,刀锋战士的支持等多方面的力量,借乱世上位甚至重续龙裔的帝王血脉都不是妄想,甚至作为诸神使徒再弄一个神格也不是没可能——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又会有多少人死于非命?

你说法律?哈,到时候皇帝的话就是法律!
发表于 2012-2-26 18: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像灰胡子这种,和重大力量扯上关系,却又自我克制,不去滥用力量的组织,在这种竞争纷乱的时代里注定被人坑,因为你不踩别人,你力量壮大不了,可别人为了上位却会来踩你,帕图纳克斯之死,不是因为他的罪过,而恰恰是因为他的悔过,变得宽容,变得与世无争,不去扩张力量。否则要世界之巅上十来头巨龙都听帕图纳克斯的,庙里再放一堆拜龙教徒,就是龙裔也不是想动手就能动手啊,像刀锋战士这种就剩2个人的组织就应该找人去把他们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叫谁都行,派拜龙教徒,买黑暗兄弟会刺客,透露给梭默,怎么都行,反正不能让这种小人有反咬一口的机会,这样帕图纳克斯就高枕无忧了。

他不,他非要老老实实当隐士,行了,让自己徒弟反水把自己宰了,还被人在那里批判评论是好是坏,人家要建立个霸权给你搞封口令看你评论个屁。你说当个好人活着这是闹哪样。
发表于 2012-2-26 1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5楼(暗流) 的帖子

总觉得抓根宝以后必然是一方霸主,不知道DLC会不会有后续剧情····其实我更想要高精灵的路线啊!!!无论帮帝国还是风暴,要是选了高精灵就成精灵奸了
发表于 2012-2-26 18: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7楼(rexhell) 的帖子

梭默是精灵内部的一个极权组织,靠排斥异己的准则和冷血无情的手段果断壮大起来,这种就是一个极权组织,它代表的并不是精灵的利益,而是以精灵的民族认同感去巩固组织自身的权力——说白了也就是梭默高层统治者的权力,正是这种组织才会把精灵拖入毁灭,正如纳粹德国把德国拖入毁灭一样。

梭默作为一个地方势力可以变得很强大,但它绝对不可能统治世界,因为它的信条太狭义,根本无法和广大地区的其他种族人民达成妥协,(连精灵内部的异见者都是用残酷手段无情镇压和杀害)你怎么可能靠明目张胆的种族歧视和异族压迫获得牢固的统治?必然在每一个新占领区激发如火如荼的反抗,梭默终将失败,而无论是异族还是精灵自己都会在梭默引发的战争中大量流血。要拯救精灵族,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尽快摧毁梭默。
发表于 2012-2-26 19: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8楼(暗流) 的帖子

当然,木精灵就不服从梭默。梭默比暴风更加种族主义。
如果有高精灵线可以试试为梭默征战浴血,最终发现这不是正义然后学施陶芬贝格刺杀希特勒嘛····想想也不可能····
其实不用高精灵主要是因为脸太难看,怎么也捏不出一张满意的脸····
发表于 2012-2-26 1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精灵块头太大,在地穴里各种挡视线卡位置(跪)……出DLC我估计一定会有战争版了,天际自己的内战路线完全没价值啊,站在那里等队友杀敌人就行了,没有失败的可能性,而且敌人都巨弱,毫无刺激感……暴风斗篷和帝国步兵是5代最弱的敌人了差不多,基本就比底层强盗厉害一点点……中等级强盗都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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