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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救的时候导致意外死亡(不是我!),算不算是过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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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2: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人触电了,身体无法脱离电体,某路人抄起路边一根木棒砸向受害者,虽然受害者脱离电体,但是被闷棍打死了,那么施救者算不算过失杀人?
发表于 2011-11-27 2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如果不是你让他触电的,你干嘛就他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2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哔哔党卫军) 的帖子

那换个角度讲,如果以此类推,在医院抢救无效的人是否也可援引此案:“人又不是你致伤(残)的,你救助就证明了你要对此负责。”
发表于 2011-11-27 23: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意外感染) 的帖子

所以啊,南京鼓楼法院的胜利
发表于 2011-11-27 23: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相对碰瓷问题而言性质又有不同了吧

碰瓷式的问题应该是:如果不是你导致他触电,为什么你要救他

这个问题的性质近似于老奶奶脊椎损伤了,然后搬她上车的红领巾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几下几下把老奶奶抖死了,是否需要负责?

(我不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23: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其实是严肃的问题,抛开法官不管,单从法律上看,如果发生了上述(LZ帖)事件,算不算过失杀人?
发表于 2011-11-27 23: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意外感染于2011-11-27 22:58发表的 如果施救的时候导致意外死亡(不是我!),算不算是过失杀人? :
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人触电了,身体无法脱离电体,某路人抄起路边一根木棒砸向受害者,虽然受害者脱离电体,但是被闷棍打死了,那么施救者算不算过失杀人?

为什么要砸向受害者呢?用木棍推开不就行了嘛,这不是过失杀人,是故意杀人
发表于 2011-11-27 23: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tood于2011-11-27 23:37发表的  :


为什么要砸向受害者呢?用木棍推开不就行了嘛,这不是过失杀人,是故意杀人
等娘娘腔一样地推开,触电的人已经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11-11-27 23: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地说吧,如果是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则属过失

如果是预见到了而放任结果发生,属间接故意

如果是预见到了而希望结果发生,属直接故意

如果是当事人不可能预见的情况,则不属过失,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发表于 2011-11-27 23: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rayman.rr于2011-11-27 23:39发表的  :

等娘娘腔一样地推开,触电的人已经差不多了……

俺中学老师教导:书本上都教你们找木棍挑开电线,实际可行的办法是飞起一脚将人踢开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23: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tood) 的帖子

那如果援引此论,是否可以“不知者不为过”为依据定罪?
发表于 2011-11-27 23: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8楼(tood) 的帖子

引用第10楼意外感染于2011-11-27 23:48发表的 回 8楼(tood) 的帖子 :
那如果援引此论,是否可以“不知者不为过”为依据定罪?
如果把“不可预见”简化为“不知”,可以

这个“不知”要按常理判断,如果按常理认为不可能“不知”,大喊“不知”也没用

比如触电事件,如果飞起一棍或一脚直奔人家要害而去,对危害结果是不可能“不知”的,如果只是把人推开那人却摔倒在地后脑匀撞上尖锐石块,这个可说是“不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0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楼(tood) 的帖子

正是此意,当事人救助被害人的初衷是救助而并非故意伤害,若是如此该如何推断?
发表于 2011-11-28 00: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2楼(意外感染) 的帖子

认定原则就是前面讲过的那些了,实际怎么认定要看具体情节和当事人的知识、技能情况而定
发表于 2011-11-28 03: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过失杀人

杰克逊的医师已经被判刑了
发表于 2011-11-28 08: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tood于2011-11-27 23:44发表的  :


俺中学老师教导:书本上都教你们找木棍挑开电线,实际可行的办法是飞起一脚将人踢开
黄飞鸿表示压力很大
发表于 2011-11-28 18: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被判刑
发表于 2011-11-28 19: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就是想不通为什么触电现场会有诸如棍子竹竿之类的玩意儿。。。。。
发表于 2011-11-28 19: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棍打上去打死,你跑不了要被判.方法不对.
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只要有行医证方法正确,那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啊.
其实很多不合适的方法也可以说的通,很难被定罪.
医生要杀你,你几乎就没救了.
当然也有误诊被判的,还得看具体情况.
以上在公平审判情况下.
天朝没有不可能的判决书是吧?
发表于 2011-11-28 21: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的过失杀人呀,这还用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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