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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一花季少女为老奶奶打伞,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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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18: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ttkwz.com/html/jiaodianguanzhu/298.html





2011年9月28日,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仰前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之际,笔者接到网民报料称,一位年仅19岁花季少女,就是因为给祖奶奶打伞,却被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仰前批准逮捕,现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2011年7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太阳正烈,惠东县白花镇田洋村何屋小组来了一拨县国土资源局的人马,开来两辆车,车里出来十多个工作人员,向几户村民送达《告知书》。村民以土地征收补偿太低为由,不同意签收《告知书》。国土资源局的人二话不说,突然拿出两三台摄影机(可能是DV录像机),对着在场数十位男女老幼,作近距离,头、面部拍摄。一些村民看后不解,而是要求国土资源局的人解释和删除录像。遭到国土资源局的人拒绝后,一些村民不让国土资源局的人和车辆离开。期间,一位80多岁刘老太太,站在路中间与之理论,其19岁孙女何小亦,看到奶奶满头大汗,主动拿了一把伞,为奶奶摭档烈日;而另一位年仅20岁小伙子何国宽,在为国土资源局的人切茶递水时,看到这种情形后,也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了现场。仅此而已。现场只是发生一些言语争论,还未发生辱骂和肢体冲突。村民对国土资源局的人既没有使用爆力,也没有进行威胁,在这种情形之下,县国土资源局的人报了警,约30-40分钟后警察来了,经警察劝说,县国土资源局的人说删除了录像。村民们也就让国土资源局的人和车辆离开了村子。时间约1个多小时。
过了没有多久,约20分钟后,县国土资源局的人连同惠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察四五十人返回来了,抓走了那位为祖奶奶撑伞的小女孩何小亦和另一位为国土资源局的人切茶递水的小伙子何国宽。理由是:妨害公务罪。刑拘一个月后,经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仰前批准逮捕了,现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这位批准逮捕花季少女何小亦的检察长孙仰前,于2011年9月28日,被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唏嘘:古时百姓点灯犯法,今天百姓打伞也属犯罪?
惠东县检察院检察长孙仰前电话:13809662146
村民何某电话:13682383268  何仕团电话:13556293772 何天送电话:15220687393 ,可采访他们。



发表于 2011-10-2 18: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拘留=逮捕     果然 现在人智商都很高
发表于 2011-10-2 1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小亦=何国宽        地球人真可怕
发表于 2011-10-2 18: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try666) 的帖子

抓走了那位为祖奶奶撑伞的小女孩何小亦和另一位为国土资源局的人切茶递水的小伙子何国宽

理由是:妨害公务罪。

刑拘一个月后,经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仰前批准逮捕了,现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发表于 2011-10-2 19: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在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只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中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发表于 2011-10-2 1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既然要配图片做证据就拿出来呀。拿个拘留证唬人?文字上的反正随便你怎么说
发表于 2011-10-2 19: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呦
乃们又不乖了
发表于 2011-10-2 19: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拘留一般就是要判刑了


不过没事发现场的图,说个JB
发表于 2011-10-2 19: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try666于2011-10-02 19:07发表的  :
你既然要配图片做证据就拿出来呀。拿个拘留证唬人?文字上的反正随便你怎么说
补图:
发表于 2011-10-2 19: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发现,“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原来这群家伙也是官老爷。。。
发表于 2011-10-2 21: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mudefoxb) 的帖子

刑拘也是打击任务的,预审一直是肥缺
发表于 2011-10-2 21: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伞未必就被刑拘,估计是言语中冲撞了上差
发表于 2011-10-2 23: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几天网上关注度高了,当地政府会安排人出来辟谣。。
发表于 2011-10-3 04: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懷疑,癌變纏身的天朝真的能撐到七十大壽麼…
发表于 2011-10-3 08: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里面菊花不好受啊……
发表于 2011-10-3 18: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湊了兩塊。
发表于 2011-10-3 19: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try666于2011-10-02 18:44发表的  :
哦, 拘留=逮捕     果然 现在人智商都很高
争这些没意思,你不如努力找找米国有没有类似事情
发表于 2011-10-3 20: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GD的伎俩我亲身感受过,我的家庭由此深受摧残,现在也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话可以说,对于没经过事的花朵们,你们好自为之吧,别到时候两眼一汪泪,没人会给你做主的,能给你和你的家庭做主的不是党和国家,而是关系和钱!如果你触犯了政治,钱和关系也搞不定,唯一的出路只有学赖昌星,天朝的政治是地球上最黑暗的,这是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发表于 2011-10-3 21: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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