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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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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6: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姓药的小畜生一审死刑,被告肯定要上诉求二审(还能多拖一段时间活)。不出意外,二审会很快开庭维持原判~
俺比较好奇,会不会公布执行信息呢?
姓药的小畜生在法庭上,装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玩下跪?孔庆东说得好,这种人就该死~
发表于 2011-4-22 16: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被判了死刑,才知道生命的珍贵。
这就是死刑意义所在啊。。。
发表于 2011-4-22 17: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我觉得没有必要废除死刑
发表于 2011-4-22 17: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无期的,我觉得那都是在糟蹋纳税人的钱,枪毙可以省多少资源下来。
发表于 2011-4-22 17: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真鼬于2011-04-22 17:38发表的  :
判无期的,我觉得那都是在糟蹋纳税人的钱,枪毙可以省多少资源下来。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1-4-22 17: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真鼬) 的帖子

问题是有些人不乐意,要是判死刑,要减少他们的资源的
发表于 2011-4-22 1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歇歇了,那个小蝼蚁除了他父母至亲是没人去救的,层次不够
发表于 2011-4-22 18: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真鼬于2011-04-22 17:38发表的  :
判无期的,我觉得那都是在糟蹋纳税人的钱,枪毙可以省多少资源下来。

其实如果可以坚决执行的话,判个20年后枪毙如何,这20年就用来制造为枪决使用的子弹,在加上这辈子浪费的资源吧
发表于 2011-4-22 18: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到后面可能是死缓,因为如果是死刑的话药家鑫可以不用赔偿钱。毕竟成年了,又没财产的话家属可以不管这事。如果不赔钱,那个小孩以后谁出钱养大?他死了是群众是痛快了,小孩以后的成长呢?
发表于 2011-4-22 19: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虽然民愤没啥大不了的····
发表于 2011-4-22 20: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huio) 的帖子

点头
另外在一个相当数量人已经失去道德底线的国家,废除死刑?开玩笑!这是在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01: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verycai于2011-04-22 18:54发表的  :
我觉得到后面可能是死缓,因为如果是死刑的话药家鑫可以不用赔偿钱。毕竟成年了,又没财产的话家属可以不管这事。如果不赔钱,那个小孩以后谁出钱养大?他死了是群众是痛快了,小孩以后的成长呢?
死缓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我国死缓就相当于死不了,改着改着就成了无期,然后变有期,再然后就减刑释放了~
如果法院判死缓,必须激起轩然大波~
发表于 2011-4-23 01: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晓松说的:法庭不判他死刑出去后也会被车撞然后被捅死
发表于 2011-4-23 03: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verycai于2011-04-22 18:54发表的  :
我觉得到后面可能是死缓,因为如果是死刑的话药家鑫可以不用赔偿钱。毕竟成年了,又没财产的话家属可以不管这事。如果不赔钱,那个小孩以后谁出钱养大?他死了是群众是痛快了,小孩以后的成长呢?

这也是理由了??

小孩我出钱养!!
发表于 2011-4-23 05: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我建议恢复肉刑- -并且采用部分伊死兰教刑罚- -比如通奸罪用石头砸死啥的(骑木驴游街就算了,太重口)
发表于 2011-4-23 06: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不是民愤不民愤的问题,这种傻逼留着不死迟早是个祸害……
发表于 2011-4-23 06: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 -千万别再出现啥"早知道我就第一个干掉你"这样的事后感叹了- -
发表于 2011-4-23 06: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松永甄于2011-04-23 05:53发表的  :
在中国我建议恢复肉刑- -并且采用部分伊死兰教刑罚- -比如通奸罪用石头砸死啥的(骑木驴游街就算了,太重口)
你要真那么搞人权组织会跳出来的
发表于 2011-4-23 09: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松永甄于2011-04-23 05:53发表的  :
在中国我建议恢复肉刑- -并且采用部分伊死兰教刑罚- -比如通奸罪用石头砸死啥的(骑木驴游街就算了,太重口)

只要引进鞭刑就足够了(去看视频吧,搜下就有很多)

引用第17楼luoboc于2011-04-23 06:42发表的 :

你要真那么搞人权组织会跳出来的 
新加坡政府表示无压力(新加坡有鞭刑和绞刑)
发表于 2011-4-23 11: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哔哔党卫军于2011-04-23 09:24发表的  :

新加坡政府表示无压力(新加坡有鞭刑和绞刑)
马来西亚政府表示我们是回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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