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434|回复: 5

我极度怀疑,那个新人“妨碍咱都加加(加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9 02: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阿黄。
发表于 2012-5-29 02: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9739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9738
避难所法典(新增扣分规定)
第三类 发表言论
第1条 不得连续发表同一内容或是实质上为同一内容的帖子或者回复,包括但不限于字数,不同表述,语法更改,拆分语句结构,分贴提出有内在联系的问题等。
第3条 不得把结构上本来完整的话语或者有内在联系的问题人为的分成几个帖子发表。
第四类 违规处罚
第1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1、2、8、11条,第二类第1、2、4、5、6条,第三类第1~4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一次警告,第二次则作禁言3天处理,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所以,,来人,把这只猫叉出去...

P.S:唔。这个帖子是以救世主身份发表的,在此呼吁大家养成良好的灌水习惯(不想某染,指)并且勇于欺负意外娘
发表于 2012-5-29 02: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健忘没好,妄想又更严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02: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wywzxxz于2012-05-29 02:44发表的  :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9739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9738


所以,,来人,把这只猫叉出去...
.......

可恶!居然违背了自己参与修订的法典,哼!
发表于 2012-5-29 08: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娘,卖萌要有度,恶意卖萌要自重
发表于 2012-5-29 15: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13号避难所-旧人类论坛

GMT+8, 2026-6-20 17:30 , Processed in 0.07918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