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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万万不可同居,否则就没有婚姻的依据 求火力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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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7: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源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8f52478a0100xx9f.html

我在打反邪淫帖子的时候,发现很多女性婚前同居困惑的问题。所以在这里写点为什么不能婚前同居的依据。
  这个世界实则是有善恶因果报应的。也就是说人死后,会由自己的善和恶到不同的环境再生活。善人则到人,或天人,恶人则为动物,鬼,地狱。生的时候,也有善恶报应。
    我知道只有善良的人才会对这个有兴趣。所以,我没指望所有来访的人相信。但是我也要给你一个婚姻不可以婚前同居的忠告的足够理由。
    第一,性,根本没有享受。可以看我第一篇文章。很多女性结婚后,就是贫血,妇科,因为不知道,性它是伤肾。毁坏很多健康系统的。详见我的置顶文章。
    第二,男女没有样子的吸引。相由心生。相是心生出来的,相是死的,心是活的。现在都把相当作活的,当宝贝。知人知i面不知心。你们看自己的脸,这脸是一块一快的皮组成,有大小,有形状,有是物质。我们知道,有大小有形状的物质,我们对它说话,它不会回答我们,为什么?因为它是死的。既然是死的,为什么还要为这块死皮而担心失去,喜欢,惦记。
    如何利用捷径求婚姻?
   婚姻,钱财,不是求的。是自己修来的。什么叫修。修,就是付出。也就是自己去付出财有的。你们可以自己根据往事对比下,你们的付出,和回报是否是成正比???
   付出婚前同居,得不到好的婚姻和感情。为什么?因为没有修婚姻。在伦理里面。性行为是婚姻才可以做的,有违婚姻的伦理,就不能得到婚姻。你没修,没有为婚姻付出守伦理。不要说你是真感情。伦理不吃这一套。你付出就有。你付出婚前同居,就得到婚前同居的后果。你付出婚前守婚姻,就得到婚姻。
   古代都是有神出现的,很重视因果报应。敬鬼神,而远之。包括我们佛祖都是见到神,善恶报应,修了很多生的善行,才悟到一切的道理。又如,古话说始乱终弃。一开始乱了,最终就要被抛弃。
  最著名的是外星飞碟。神现在没有出现,已经隐去了。看不见而已。只剩下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外道。外星飞碟说明了空间由多层组成。我们看不见因果报应中的神,并不代表不存在。这好比外星飞碟一样、
   为一个对于婚姻,婚姻是修来的。何为修。修就是付出。婚姻是自己付出来的。现在女性为婚姻付出,都是婚前同居,这根本就没有修婚姻。所以现在女性比古代女性悲惨。出现大量的悲怨。
   如何求婚姻呢?要孝父母。要多放生。要多行善。同时反邪淫。最重要的是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做。求别人,不如求自己去行善。你的心,口,意都善,3年内将有好报。婚姻不受任何决定,它是自己修来的。
  男的婚前同居,则是穷光蛋。招恶妻恶子。现在单身男真多。都是穷光棍。为什么?有原因的。因果报应。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回想下,以前怎么对人的,别人又是怎么对我的,我们怎样对别人,别人就怎样对我们。看看是不是真和因果报应相符。
    汶川地震,日本海啸,等等灾难都是我们自己修来的。招来了灾难。在明年将是最大灾难。死很多人。因为都不信善良的做法,乱搞,乱来,害人。明年坏人不死光,什么时候死?当然,少部分好人在里面。等待明年验证我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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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7: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damahu792011-09-26 17:29:37 [举报]
大致看下 对文章观点完全不同意。甚至反驳的价值也没有。
发表于 2011-9-26 17: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喂,什麼叫你們看不到外星飛碟了,你們能看見我不是麼?
发表于 2011-9-26 18: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个还不如看下网络笑话。
还明年验证他说的话,本身就是个屁,还需要什么验证。
装神弄鬼。
发表于 2011-9-26 18: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信耶稣都不会信他
发表于 2011-9-26 18: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个性生活不和谐的神棍,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1-9-26 18: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年年有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9: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damahu792011-09-26 17:26:31 [举报]
大致看下 对文章观点完全不同意。甚至反驳的价值也没有。
博主回复:2011-09-26 18:34:20
婚前同居实属非法,非法即不合理,不合理即亏理,亏理即欠缺,凡事欠缺就不圆满,不圆满的婚姻能幸福吗?而且非法同居实属邪淫,所以婚前万万不可同居,是明智之举。
damahu792011-09-26 18:56:46 [举报]
就再唠叨两句


即使正确的观点以一种无知神棍的口吻说出并用荒唐的理由去阐述也变成无意义的了。更何况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9: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蝻也是闲的难受了= =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9-26 19: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家躺着中枪。
发表于 2011-9-26 19: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性,根本没有享受。

看到这里我就完败了


你可以回他:    你的文章弱爆了,追求纯洁的男男关系,成就心中莲花绽放,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吧!
发表于 2011-9-26 2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笔尚不入流,看都懒得看,还管啥观点正确与否……

光看标题就别扭……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5: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damahu792011-09-26 18:58:40 [举报]
大师不同的观点就删除的习惯可不好阿 神棍也不是这么当的

博主回复:2011-09-26 20:37:07
您的言论完全和我的相反。女人们已经无法辨别方向,您就别再摆一道,让别人支持婚前同居。一句话谁都会说,但是受罪,却不是闹着玩的。您就别管闲事了



融露2011-09-26 21:21:28 [举报]

婚前同居实属非法,非法即不合理,不合理即亏理,亏理即欠缺,凡事欠缺就不圆满,不圆满的婚姻能幸福吗?而且非法同居实属邪淫,所以婚前万万不可同居,是明智之举!而且受害的多数是女性朋友,正义之士应勇于支持真理,不可求毛挑刺,害人害己。

博主回复:2011-09-26 22:32:57
en.




damahu792011-09-27 09:26:25[举报]
大师 简单的说你这篇文章就是妖言惑众 劝人向善不是这么做的 阁下已有李大法师的风采 不举报你就不错了





吐槽无力 求火力支援= =
发表于 2011-9-27 15: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想向[strike]大湿[/strike]大师请教,结婚和没结婚的界线在哪里?
发表于 2011-9-27 16: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既不合理,这纯粹是拿违法的帽子往上扣。未婚同居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夫妻间的法律关系不适用而已,并不是违法,这里有混淆视听的意思了。

既不违法,何来不合理之说,即是合理,又何来欠缺、何来淫邪。按这种非黑即白的逻辑方式,战斗力明显就是渣渣~
发表于 2011-9-27 19: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货的文笔,看着像大法那些书里的。
发表于 2011-9-29 11: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西木瓜2011-09-27 16:49:57 [举报]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闻野物有婚者?性之不乐己,非双修而诳,况且道家超脱世俗,修道之路先已后人,又怎有劝善之徒?你与我佛倒颇有缘,不如脱道入佛吧
博主回复:2011-09-27 17:44:13
w我是佛子啊我自学中医。你好

难不成他认为我这算是在捧他?
发表于 2011-9-29 14: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闲得蛋疼啊,性没有享受那施主把自己阉了吧……
发表于 2011-9-29 15: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让他去坐结扎,射不出来就可以随便玩了。
发表于 2011-9-29 16: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8楼(37801666) 的帖子

他都说了 他 性无享受
应该推荐他去男科医院
或者基佬酒吧



男科医院的基佬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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