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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破获“性奴案” 记者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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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3 15: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案件,公职人员李浩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地窖中囚禁为性奴。9月初,洛阳警方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该 新闻9月22日见报后成为焦点。谁知当天中午,发出这一报道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就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 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该微博被大量转载,网友说:“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http://news.baidu.com/n?cmd=2&am ... p;amp;where=toppage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732020.html

http://www.cnr.cn/newscenter/gnx ... 923_508538228.shtml

http://www.cnr.cn/newscenter/gnx ... 3_508538228_3.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5: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国家机密 哈哈 太搞笑了 现在官员水平也太2了
发表于 2011-9-23 15: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寇老根于2011-09-23 15:10发表的  :
这算国家机密 哈哈 太搞笑了 现在官员水平也太2了
不,干部私人時間行蹤的確屬於國家機密,就是你去西方國家幹同樣的事,他們也可以用相同的罪名控訴你。只不過西方政客在平時不太注重行蹤隱私而已。
发表于 2011-9-23 16: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6: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异尘客) 的帖子

三部追尾……
发表于 2011-9-23 16: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叔叔一如既往的火星。。
发表于 2011-9-23 17: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大交通事故留名
发表于 2011-9-23 18: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当然是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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