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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沙子

南京劫案:解救行动不能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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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0: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0日,在江苏南京发生一起歹徒劫持大巴车内乘客的恶性事件。综合《现代快报》和其他一些媒体的报道可知,当天下午13时左右,4名负有命案在逃者乘坐的长途大巴抵达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在警察上车检查时,其中一名歹徒持刀在车内劫持了乘客李先生父女两人。南京特警赶到后,因劝说无效,于14时50分左右第一次开枪,没打中歹徒却将子弹射到了人质李先生脸部,半小时后,狙击手第二次开枪,但也只是擦伤了劫匪脖颈,众警察上前扭住了劫匪并解救了剩下的一名未成年人质。

对于这次解救人质行动,南京当地政府的官方微博和警方的说法,都称是“成功解救人质”,甚至有官方消息撒谎说没有人质受伤,也有一些民众对南京警方的解救人质行动表示高度赞赏,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行动。

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甚至堪称“失败”的解救人质行动,从有关细节来看,警方对本次事件的处置过程,有很多环节值得检讨。

首先,既然南京警方提前得知负有命案的歹徒所乘坐的大巴车已经到达南京,而南京长江大桥收费站在按指令找借口拖延大巴车近40分钟后,才等来南京警察的到场,这种应急处置的效率就值得质疑。

第二,特警的第一次开枪,没有击中劫匪却射到了人质的面部,这是非常典型的失败行动。按照公安机关处置劫持人质行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确保人质安全、避免激怒劫持人,是最起码的要求,而这次开枪,却打中了人质的头面部,如果劫匪因此被激怒而杀掉另一名人质,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第三,特警在第一次开枪失败后,过了半小时再次开枪,仅仅只是擦伤劫匪的脖颈,从电视画面上可以看出,被擒获的劫匪意识清醒、行动自主,其行动能力并未被摧毁或压制,如果他真想杀人质,完全可以在枪声过后再次动手。

由此可见,南京警方这次的解救人质行动,不仅没有确保人质的安全,反而重伤了人质却几乎没伤到劫匪。可以说,两名被劫持的人质,这次不过是运气太好,既没有死在狙击手的枪口下,也没有死于劫匪的刀下。甚至可以说,这次人质得以幸存,并非源于警方解救,而是劫匪心理素质极其稳定或者根本就没想要伤害人质,所以在两次枪声之后仍未被激怒而采取伤害行动。

如果这次的劫匪是一个真正穷凶极恶的歹徒,别说是开枪,哪怕是一句不妥当的劝说之语,也会激怒其痛下杀手,那么在南京警方这种反复失败的枪声之下,人质还有半点生还的可能吗?再假设,如果这次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用爆炸物而不是刀子劫持车上的人质,如此蹩脚的解救行动,岂不是在逼着歹徒制造惨祸?

一年之前,多名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恐怖分子劫持,当地警察在解救过程中开枪误伤人质,激起了国际舆论的强烈质疑,甚至引发了外交纠纷,菲律宾警察的形象大打折扣,其能力被国际社会广泛质疑。这一事件告诉我们,警方在处置类似的过程中,需要以更多的智慧、耐力和行动力作为保障,而不只是单纯的、鲁莽的开枪。

我们也注意到,在这次处置事件的过程中,南京警方出动了谈判专家与劫匪对话周旋,这本就是为了安抚劫匪的情绪,防止其情绪激动之下铤而走险。一方面是谈判专家的周旋和抚慰,一方面却是狙击手失败的枪声在激怒劫匪,这样的矛盾,让南京警方情何以堪?

这次南京警察的贸然开枪并击伤人质的行为,是近年来我国各地一些警察在处置类似事件时开枪过快过滥的缩影。深度分析可以发现,现在一些地方的警察遇到劫持人质这种事件,第一思维过于简单,总追求在第一现场解决问题,甚至有不少警察认为,如果顺应歹徒诸如提供车辆、放其逃跑等要求而不在第一现场采取强攻,就是一种失败。这种错误认识,是警察的面子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的结果,也是不恰当政绩思想的作怪。

每一个警察其实都应该明白,面对暴徒劫持人质这种具有诸多可变因素的高危场面,警察首先必须想到人质的安全,其全部工作的核心和评价标准,也是人质的安全,任何解救行动,都不应抱侥幸的心理,更不能把保证人质的安全寄希望于劫匪的仁慈或胆怯。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条件之下,警察暂时的委屈甚至是顺应歹徒要求让其暂时逃离,都是可以而且应当接受的代价,在人质的安全和公共安全面前,警察的面子、政绩以及其他一切因素,都应该让位。

我们希望,中国警察应当深刻检讨南京警方这次失败的解救人质行动,从公安工作观念、危机应对心态、谈判技巧、开枪时机和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反思,校正不合适的甚至是错误的观念,避免在今后的类似行动中再犯同样的错误。
发表于 2011-9-1 20: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面是谈判专家的周旋和抚慰,一方面却是狙击手失败的枪声在激怒劫匪,

这个其实国内每行基本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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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的观点,解救人质是次要的,击毙匪徒是主要的。

现在,伤亡率可能会更高。
但只要坚持下去,就会在人们心中形成这样一个印象,在中国劫持人质无用,警方不重视人质的生命,反而会减少劫持事件的发生。
发表于 2011-9-1 2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delcmos于2011-09-01 20:37发表的  :
我个人的观点,解救人质是次要的,击毙匪徒是主要的。

现在,伤亡率可能会更高。
但只要坚持下去,就会在人们心中形成这样一个印象,在中国劫持人质无用,警方不重视人质的生命,反而会减少劫持事件的发生。
首先舆论影响会很不好
其次劫持人质很多时候并不是计划性的逃脱行为,而是出于心理上安全感的需要
或者或如果歹徒只是个变态,想死前拉上几个陪着的呢?
发表于 2011-9-1 20: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这个狙击手就是照着人质的脑袋打的,大不了下一句没钱买枪嘛。
发表于 2011-9-1 20: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想先杀人质,让其他人可以大展身手(大雾)
发表于 2011-9-1 20: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88散弹枪的独头弹真厉害。。居然左边嘴巴进去 右边嘴巴出来。
发表于 2011-9-1 2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评论:


越南警察笑而不语。


其实领导是有谋略的!先朝着人质打一枪,然后大喊:”里面的人听着!你们的人质已经被击毙了!负隅顽抗是没有用的!立刻缴械投降!!“



其实吧,这是对恐怖分子成功的恐吓行动。
第一枪打在人质脸上,就是让恐怖分子近距离观看子弹打上去是这个样子的;第二枪擦伤恐怖分子,意思就是让其切身感受一下痛楚。
行动表明了公安干警的决心,对人质都下得了手,恐怖分子你再不投降就死无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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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0: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rayman.rr于2011-09-01 20:46发表的  :

首先舆论影响会很不好
其次劫持人质很多时候并不是计划性的逃脱行为,而是出于心理上安全感的需要
或者或如果歹徒只是个变态,想死前拉上几个陪着的呢?
如果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气氛,警察无视人质生命,劫持人质不会带来安全感,他还会劫持人质吗?

至于变态,就更应该早早击毙。他的目的就不是要胁谁,而是要人陪葬。

至于舆论,如果能减少劫持事件的发生,我相信警察们不介意这一点压力。
发表于 2011-9-1 2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14:49:52 狙击手(瞄着远处的体育场):现在比分几比几?
14:49:55 狙击手的女友:二比零。
14:50:02
发表于 2011-9-1 21: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delcmos于2011-09-01 20:56发表的  :

如果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气氛,警察无视人质生命,劫持人质不会带来安全感,他还会劫持人质吗?

至于变态,就更应该早早击毙。他的目的就不是要胁谁,而是要人陪葬。

.......
安全感不是在于手上的东西有没有用,而是手上有没有东西……

至于早早击毙啥的……警察可能在劫持之前就制止么
发表于 2011-9-1 2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各位的神逻辑俺只能说很无语
公民交税工作服从ZF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Zf下的Cj能够保护他们的安全,如果无视人质的话那。。。至少暴力机关抓罪犯制止罪行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法律,不是反过来为了抓罪犯不顾公民安全违背公共秩序和法律
所谓的superhero只可能是大众幻想的存在和希望,罪恶与黑暗是不可能得出善良光明的果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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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能力范围之类,自然是越早越好,哪怕会有伤到人质的风险。
比如说,一边派人和劫匪聊天吸引注意力,一边击杀就是个好方法。

至于在劫持之前,就是要设法减少劫持案件的发生。
发表于 2011-9-1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amon于2011-09-01 21:06发表的  :
楼上各位的神逻辑俺只能说很无语
公民交税工作服从ZF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Zf下的Cj能够保护他们的安全,如果无视人质的话那。。。至少暴力机关抓罪犯制止罪行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法律,不是反过来为了抓罪犯不顾公民安全违背公共秩序和法律
所谓的superhero只可能是大众幻想的存在和希望,罪恶与黑暗是不可能得出善良光明的果实的
在天朝,就算没被劫持都可能被警察打,那么剩下的还用多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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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1: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amon于2011-09-01 21:06发表的  :
楼上各位的神逻辑俺只能说很无语
公民交税工作服从ZF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Zf下的Cj能够保护他们的安全,如果无视人质的话那。。。至少暴力机关抓罪犯制止罪行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法律,不是反过来为了抓罪犯不顾公民安全违背公共秩序和法律
所谓的superhero只可能是大众幻想的存在和希望,罪恶与黑暗是不可能得出善良光明的果实的
不发生劫持案件,总要比在劫匪手上救人更加安全吧?相比救人质,我更倾向让罪犯不要打劫持人质的主意。

人类本来是善良与邪恶并存,光与暗同在的生物,纯粹的善良与光明不存在的。

另外,这仅仅是我一个人的观点,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反对态度,所以,“各位”这个词可以去掉了,所有的恶行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就够了。
发表于 2011-9-1 21: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咱那85、88的精度,还不如原装SVD呢!至少人家还有7N1和7N14....
发表于 2011-9-1 2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消灭人质大好,这样围观群众就可以坚定的站在劫匪一边了吧
发表于 2011-9-1 22: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
++++++++++++++++++

谁是“你们”?
发表于 2011-9-1 22: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leofei2009于2011-09-01 22:36发表的  :
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
++++++++++++++++++

谁是“你们”?
这不是一次成功的,是三次后成功的
发表于 2011-9-1 22: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天朝热炒别斯兰事件是做好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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