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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kissikiss于2011-06-15 21:57发表的 : 纹身就是耍流氓~!
引用第5楼乾造于2011-06-15 22:03发表的 回 4楼(黑色行走) 的帖子 : 恋爱和结婚在很多人看来真的是两种概念。
引用第9楼37801666于2011-06-15 22:40发表的 回 8楼(哔哔河蟹) 的帖子 : 好人K要是纹了“好人”这两个字呢?
引用第10楼哔哔章鱼于2011-06-16 00:54发表的 : 纹上BN13酷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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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13号避难所-旧人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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