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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豆子

[转]孩子,请记住哪是些比药家鑫更凶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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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6: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一天,你的母亲,她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时,一辆私家车飞驰而来,把她撞倒在地,她努力挣扎爬起来,想要记住那辆准备逃逸的汽车车牌,因为她要去医院治疗,而这将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她将无力承当,只有记住那个肇事者的车牌。
      但是,你的妈妈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举动,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那个开车撞倒她的年轻人,从车上拿出了一把三十公分长的刀,朝着你的妈妈身上,捅了一刀又一刀。我想,或许当时,你那无力反抗的妈妈,是不是也曾苦苦地哀求:我家里还有两岁半的孩子。求你别杀我。
       可是那个年轻人,他只想杀人灭口,在朝你的妈妈身上捅了八刀之后,他开着车逃跑了。
       如果说这是一个意外的话,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则不是意外,是无耻。
       就在药家鑫开庭审判之前,我们这个国家的某个电视台,让药家鑫在电视台上哭诉自己的过错。然而,当你的父亲在法庭上哭诉你失去母亲的痛苦时,他却被法官制止了。
       我想,这是怎样的世界啊,为什么那些人只允许凶手大声哭诉,不允许受害人低声啼泣呢?
       同样是这家电视台,他们之前说,药家鑫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但是最后却被网友们发现,其实药家鑫的父亲是正团级干部,享受副师级待遇。
       为了替药家鑫开拖,他们举出了很多证据,比如药家鑫是一位钢琴青年,尽管他的轿车上随时带着一把长达30公分的刀,而你还来不及学会弹钢琴;他们还说药家鑫有十三张奖状,而你只有一张出生证明,他们还说药家鑫的同学们集体签名为药家鑫开罪,而你却连幼儿园的同学都没有。药家鑫有激情,能杀人,你没有激情,只会哭。
       因为他拥有一切,而你什么都没有,所以你的妈妈必须死去,药家鑫必须活着。
       有很多人这么说:要宽容,不能用暴力来惩罚暴力、他们说要学会谅解,他们还举出很多美国的案例,说受害人如何原谅凶手。他们说得都很对,都很动人,他们都觉得自己像上帝一样仁慈。
       可是,他们似乎故意忽略了一条:只有你,才有资格说原谅,其他所有的人,他们说原谅,只是把自己的仁慈建立在你一个人的痛苦之上。
       孩子,叔叔并不是高尚的人,活在这样一个丛林社会里,没有人可以自称高尚,我和很多很多叔叔一样,我们可以在城管砸掉那些像你妈妈那样卖麻辣烫的人维持生计的摊子时视而不见,我们可以在平民的房子被扒掉时转过头去,我们甚至可以在小偷偷别人东西时不敢出声,可是我们至少知道一点,你可以剥夺别人的财产,但是别轻易剥夺别人的生命,这已经是最低要求了吧。
       这已经是最低最低的底线了,可是现在,我们却连这一条底线也都守不住了。
       所以,我必须写这封信,为的是,将来有一天,你长大了,万一你遇见了我,你问我:叔叔,我的妈妈为什么会死去,那个杀死她的人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们为什么袖手旁观,不为我仗义执言说一句?你们当时都是成年人,都受过教育,为什么我的妈妈被人杀死,你们却能够袖手旁观,无动于衷,你们为什么这么冷血,为什么连起码的是非都不懂。
       如果你那样问我,我将无颜以对,我们可以为了苟活而对所有的不公假装看不见,但是当你妈妈那无辜的鲜血流淌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至少应该喊一声,不能这么做。
亲爱的孩子,等你长大了,你一定是位心地善良的孩子,当你想起在你还不懂事时就离开你的妈妈,你一定内心会有无限的孤独和痛苦,但是我想,或许有一天,你会原谅那位凶手,那个叫药家鑫的年轻人,因为你会想,即使杀了他,也换不回你的妈妈。
        可是,有一些人,我知道你永远不会,也永远不该原谅。如果说药家鑫是凶手的话,那么那些人就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就是他们,造就了一批又一批药家鑫这样的人。他们是义正词严的律师、他们是冠冕堂皇的教授、他们是道貌岸然的法官、他们还是导演作秀的电视台、他们还是上演苦情戏的药家鑫的父母。他们口口声声说,药家鑫是激情杀人、他们口口声声说连捅你的母亲八刀,那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他们口口声声说不能以暴制暴,他们还煞费苦心导演了一出假戏,让很多人以为药家鑫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
        不幸的孩子,你明白了吧。真正的凶手是谁?难道不是这些道貌岸然的成年人吗?他们为了帮助一个凶手逃脱责任,不惜撒下滔天大谎、不惜扯下道德面纱、不惜裸露衰老色相,只是为了逃脱公平、↑正义。没错,他们今天救了一个药家鑫,可是在他们的怂恿和纵容下,会有无数个药家鑫诞生出来,然后这无数个药家鑫会像这个一样,夺走无数无辜的人的生命。
        这些人才是这个社会的毒瘤,一个药家鑫只能害一个人,可是这些道貌岸然的教授、法官、满口仁义道德的电视台、表里不一的药家父母,却会制造出无数个药家鑫,然后让我们这个社会走向地狱。
        诅咒他们吧,总有一天,报应会回到他们身上的。就像那位所谓的教授,她说药家鑫捅你的妈妈八刀,那是因为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万一将来有一天,当她的老公连捅她八刀时,你也可以说:那是她老公每天抽插她的习惯性动作。那些帮助药家父母炮制弥天大谎的人们,当他们老了,有一天过马路被人撞,然后被连捅八刀时,也许同样是这批人的后代出来,帮杀人凶手编一个蹩脚的剧本。
        但是我知道,孩子,等你长大后,你一定会比叔叔宽容,你甚至会同情药家鑫父母失去儿子的痛苦,但是,但是,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叔叔只有一个请求,哪怕你可以原谅药家鑫,也请你不要轻易原谅这些以仁慈的名义为药家鑫开脱的人们,他们所作所为比药家鑫更可恶,因为他们混淆了这个社会的是非对错,也侮辱了这个社会的底线。
         叔叔和很多人一样,都希望社会稳定,生活和谐,可是,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应该是有底线的,应该是明确告诉大家,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一个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错事的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社会的成年人们,应该有起码的是非观念,只有这样,所有的人才能安居乐业。
         这个审判,是对药家鑫一个人的审判,也是对所有人的审判,对社会良心的审判,药家鑫的死活已经不是关键,但是那些制造药家鑫、以低能的借口为药家鑫开脱的人们,应该被钉在我们这个社会的耻辱柱上。————二十一世界经济导报记者周斌写给张妙儿子的一封信。
发表于 2011-4-22 17: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南方周末。。。
我看看下一期的咋写的吧
发表于 2011-4-22 17: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的做法是为了维持秩序,无可厚非~
但是那些借此机会炒作的人,实在太可恶了,别人的灾难成了他们的机会?
李和平,李玫瑾等等~
道貌岸然的杂碎~
发表于 2011-4-22 17: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luoboc于2011-04-22 17:00发表的  :
这次南方周末。。。
我看看下一期的咋写的吧
上一期是怎麼寫的?
发表于 2011-4-22 17: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黑色行走于2011-04-22 17:08发表的  :

上一期是怎麼寫的?
前2天看消息南方周末编辑找原告代理求情,
希望不要追求死刑。
原告代理不同意就人参公鸡+骚扰。
不过这个是原告代理博客上说的,到底咋样我后来没关注。

看看下礼拜口风怎样的就可以了,八爷这个案子的态度上南方周末意思是不要死刑,为中国废除死刑做尝试。
跟李爷当时刚好相反,当时李爷没判死刑时候南方周末是很忿恨的。
所以喽,我说看看下礼拜正式的文章到底咋写,不知道会不会改口风。
发表于 2011-4-22 17: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uoboc于2011-04-22 17:21发表的  :

前2天看消息南方周末编辑找原告代理求情,
希望不要追求死刑。
原告代理不同意就人参公鸡+骚扰。
不过这个是原告代理博客上说的,到底咋样我后来没关注。
.......
其实这个跟李爷的没啥好比的,一个肇事逃逸一个故意杀人
发表于 2011-4-22 17: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verycai于2011-04-22 17:24发表的  :

其实这个跟李爷的没啥好比的,一个肇事逃逸一个故意杀人
看下礼拜新周刊吧。
虽然我不喜欢南方周末,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就如何如何。
反正下礼拜新周刊出来就见分晓。
杂志有立场很正常,不过要是因为立场就么下限的话。。。。
发表于 2011-4-22 17: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luoboc) 的帖子

话说李爷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撑死也就十年吧,哪有死刑的道理?

要是撞个一死就真给判成危害公共安全,那醉酒肇事致人死亡的罪名是给把人撞个半死的留着的?
发表于 2011-4-22 17: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uoboc于2011-04-22 17:21发表的  :

前2天看消息南方周末编辑找原告代理求情,
希望不要追求死刑。
原告代理不同意就人参公鸡+骚扰。
不过这个是原告代理博客上说的,到底咋样我后来没关注。
.......


所以對南方周末態度的估計,全是出自這條微博?
发表于 2011-4-22 17: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黑色行走于2011-04-22 17:31发表的  :



所以對南方周末態度的估計,全是出自這條微博?
所以我说,没有证据嘛,
不能说如何如何,下礼拜新周刊出了
就明白了。

其实就算是也没什么,你看凤凰很多文章底下都有一句话
“此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台立场无关”
私营电视台和报纸的优点之一。
发表于 2011-4-22 17: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用關鍵詞“李啟銘,南方周末”百度了一下
没找到神馬“憤恨”的文章,靠點邊的就只有這個專欄了
http://fujianfeng.z.infzm.com/20 ... %e6%b0%91%e6%84%8f/
发表于 2011-4-22 17: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人道歉就没事了,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发表于 2011-4-22 17: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真鼬于2011-04-22 17:43发表的  :
杀了人道歉就没事了,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所有的法律都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而已。

其实就是有些屠夫的比较快,有些刀比较钝的差别。
发表于 2011-4-22 18: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第二人称写文章无论是什么立场一律拖出去枪毙,MB以为这是读者啊
发表于 2011-4-22 19: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文章腔调很恶心
发表于 2011-4-22 19: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在俺大学那会换了主编就早已不是打鸣湖畔的那个虾鱼鹤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4-22 20: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作用是用来维护秩序,而不是正义。
发表于 2011-4-22 21: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有几楼说的没看懂
废除死刑要走立法程序,关个案甚事?
发表于 2011-4-22 21: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想起来,当年邱兴华案,“专家”刘锡伟认定邱兴华是精神病的大幅报道,我就是在南方周末上看到的
发表于 2011-4-22 21: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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