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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真鼬于2011-04-22 17:38发表的 : 判无期的,我觉得那都是在糟蹋纳税人的钱,枪毙可以省多少资源下来。
引用第8楼verycai于2011-04-22 18:54发表的 : 我觉得到后面可能是死缓,因为如果是死刑的话药家鑫可以不用赔偿钱。毕竟成年了,又没财产的话家属可以不管这事。如果不赔钱,那个小孩以后谁出钱养大?他死了是群众是痛快了,小孩以后的成长呢?
引用第14楼松永甄于2011-04-23 05:53发表的 : 在中国我建议恢复肉刑- -并且采用部分伊死兰教刑罚- -比如通奸罪用石头砸死啥的(骑木驴游街就算了,太重口)
引用第17楼luoboc于2011-04-23 06:42发表的 : 你要真那么搞人权组织会跳出来的 
引用第18楼哔哔党卫军于2011-04-23 09:24发表的 : 新加坡政府表示无压力(新加坡有鞭刑和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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