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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惨被裁员~求慰安。。。啊不,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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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0: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吧。。。事前多少有点苗头,哥权当不知道
今天来了一纸“员工辞退书”
于是哥华丽的失业了
在年前!
结算倒是很快,这在这家动辄迟发三五月工资的公司算是高效了
但是心里很不爽!真的很不爽!
于是决定,明天人保局的干活!
让你丫说辞老子就辞老子!
让你丫不跟老子签合同!
让你丫老子进公司两个半月才发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工资!
老子给你工作两个半月!非得让你给老子6个月工资不可!
发表于 2011-1-26 21: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胜败乃兵家常事,请大侠重新再来~!
发表于 2011-1-26 21: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妈这两天总和我唠叨:年前是裁人招人的时候,你也投两份简历,试试手,长长见识吧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祝来年万事大吉~
发表于 2011-1-26 21: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哥莫气 要来工资才是真的 犯不着生气
将来另谋高就 自不会将此等龌龊小作坊放在眼里
发表于 2011-1-26 2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蚊子不是你想裁,想裁就能裁。
发表于 2011-1-26 21: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命中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21: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把...咋那么多倒霉的?
发表于 2011-1-26 21: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蚊子有制定复仇计划吗?

华丽地人弹吧!!
发表于 2011-1-26 2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回工资是应该,开年再找不怕没事做的。过年还是安心,至少让家人安心过年其他再说
发表于 2011-1-26 21: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kissikiss于2011-01-26 21:00发表的  :
胜败乃兵家常事,请大侠重新再来~!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21: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半月工资(谁叫你丫不跟我签合同!)
半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一个月的待通知金(谁叫你丫那么急着赶爷走!)
三个月,没错啊
发表于 2011-1-26 21: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抚慰你的伤痛  你可捏握脸蛋一下下
发表于 2011-1-26 22: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把老板给抄了,很快就要失业了
发表于 2011-1-26 2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合同没?没签合同工作超过一个月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方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同时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工方交社保(当然你自己也得交一部分)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有违反的,可以要求赔付

别请律师,到当地司法局找法律援助,不花钱
发表于 2011-1-26 22: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在想是不是要辞掉另找呢
发表于 2011-1-26 22: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字~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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