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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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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6: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009年法国通过Hadopi法案,如果一家传媒声称某个家庭中的成员使用盗版音乐和视频,该机构有权令其断网一年。由于招致反对,所以2010年10月规定,在剥夺上网权利之前,由一位法官复审,一旦核准,法官可以跳过法定诉讼程序直接执行断网惩罚。

2,2010年4月英国通过《数字经济法》,任何人一旦被列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黑名单,政府即有权责令isp禁止他上网。

3,2010年9月,美国参议院通过《打击网上侵权与造价法案》,允许政府把所有被控侵权的网站(无论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列入黑名单,并威逼或要求所有isp封杀这些网站。

所有这些例子,公民在被断网之前或他们的网站被封杀之前都得不到任何正当司法程序保护……

在年初某期刊上看到这个文章,当时没有在意。现在国内也出台了“传播网络盗版被点击达5万算犯罪”的规则。回头看来,恐怕是大势所趋。未雨绸缪,大家看看有啥办法能让咱们网站论坛长久合法的运行?

例如:
辐射系列游戏下载专用帖(严禁开新帖求下载)    1 2 3 4 5 .. 15     黑岛
2007-02-25    147/99466    pk1308
2010-07-08 02:28
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前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发表于 2011-1-25 16: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提供下载吧,只能这样了
发表于 2011-1-25 16: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斯德哥尔摩等着咱~
发表于 2011-1-25 16: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删帖重发了。。。
发表于 2011-1-25 16: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瑞典啊瑞典~加入盗版党的大军罢!
发表于 2011-1-25 16: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时删帖,然后在特定的时间重新发帖。
举个例子资源下载生命期为一周或者一个月,到期后删帖,三天后再发。
要不然就改成收费下载,一个盖子下一次,下载数量有限。你不是5W犯法吗,那就只能下4W次,下完了重新发,总之捡漏还是有办法的。
发表于 2011-1-25 16: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量不可以改吗?

不过我觉得这样明目张胆地放下载的确不合适
发表于 2011-1-25 16: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现在论坛的游戏可能会被下5w次吗?
发表于 2011-1-25 16: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国的法律真的会保护外国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吗~?而且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行了吧~?
发表于 2011-1-25 17: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辐射1未在大陆发行;辐射2的发行公司第三波软件已经倒闭;辐射3未在大陆发行。
发表于 2011-1-25 17: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意外感染于2011-01-25 17:02发表的  :
对啊,辐射1未在大陆发行;辐射2的发行公司第三波软件已经倒闭;辐射3未在大陆发行。
所以说白了其实辐射打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於天朝的(当年的第三波是台湾企业,不归广电管。)
发表于 2011-1-25 17: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期在群里更新就好了么~
发表于 2011-1-25 18: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FO2就是在国外站点上下的~
要倒,也是游侠,3DM之类先阵亡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那就先观望一下吧,如果有啥动静,再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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