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583|回复: 14

关键字 广电总局 受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2 18: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很好奇的是,为什么基本上衙门出事后究其源头都是原XX,而甚少有现任XX。另外,4W...那么少钱能做啥?不解,求真相帝。。。


http://it.sohu.com/20111022/n323060173.shtml

广电总局原处长受贿4万获缓刑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10月22日15:05我来说两句 (0) 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本报讯(记者 李奎)国家广电总局原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杨某,被查出利用办理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职务便利,收受电视台贿赂款4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杨某被西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现年43岁的杨某原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负责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有线电视传送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2007 年底,杨某在担任广电总局网络传播管理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某省两家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的请托,为其在许可证审批事项上谋取利益,并收受上述两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给付的现金人民币各2万元,共计4万元。

  在非法收受这4万元之后,杨某拿去炒股,获利后用于自己日常生活消费。2010年10月18日下午4时,反贪人员到国家广电总局将杨某带回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杨某家属代其积极退回全部赃款,而且杨某能够认罪、悔罪,故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揭露内幕

  饭局上“疏通关系”

  据涉案的某省电视台一负责人向办案人员称,2007年下半年,该省几个市级电视台想申办有线电视机顶盒的视频点播业务,该业务的市场非常大,预期收入非常可观。但该业务必须由广电总局决定并直接发证。

  由于杨某所在的部门具体负责审批视频点播业务,该省两家电视台派出工作人员来到北京,找到杨某“疏通关系”,最后请杨某吃饭时,明确向杨某表示希望在视频点播业务上“多多关照”。

  饭局结束后,电视台工作人员顾某将装有4万元现金的手提袋交给了杨某,称袋子里是两家电视台的申报材料和“一点心意”。杨某接过手提袋没说什么就走了。

  据其中一家电视台工作人员称,该电视台曾于2006年就向总局申请过视频点播业务,但迟迟没有得到批准。但在经过这次“公关”之后,一两个月后视频点播许可证就批下来了。
发表于 2011-10-22 18: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受贿4万,就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你让那些贪污上亿也判个有期的知道了还不笑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1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看来,当年WOW无法审批还是公关技能等级不够啊。。。。
发表于 2011-10-22 20: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不是四十万?四万?太不可能了!
发表于 2011-10-22 20: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乾造于2011-10-22 20:19发表的  :
确定不是四十万?四万?太不可能了!
也许是四万万,四亿的老式写法…
发表于 2011-10-22 21: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肯定是为了掩盖更大的问题故意使出的苦肉计!找这帮人办事还敢用5位数?怎么可能!现在一个学生的择校费都多少了?
发表于 2011-10-22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可能只为了4w,他身为处长每年补贴加工资加奖金都不少了。猫腻啊猫腻
发表于 2011-10-22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在法院门口看到那些贪污受贿几百W的被枪毙的了。上E 的无期。。这NM上面没人果然是悲剧
发表于 2011-10-23 00: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4W去炒股, 买得别是中石油吧, 其实这人多少钱都收过, 就是这4W是清白的, 他坐牢也是"内部处理"心甘情愿的, 有期三年缓三年, 替别人背背黑锅, 没准还有内部福利, 跟老百姓收贿简直弱爆了, 给党背黑锅然后接受潜规则才是王道啊.
发表于 2011-10-23 07: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43岁,判三缓三的话基本不用进去,开除公职党籍限制出行单位监管就可以了
不过仕途是没指望了,今后的钱途就看他当时的表现了,傻乎乎的一路咬出来那就是个惨,坚持档远本色就不告诉你那还有机会
不过这显然不是背黑锅
估摸着应该是环节里面有人不地道把他给咬出来的,还是事后翻帐的那种,所以甭管当时说着多真诚多拍胸脯,到时候都是不行滴。。。
发表于 2011-10-23 1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文章…当笑话看还成
发表于 2011-10-23 19: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省去了2个零。。
受贿4万判3年。那贪污受贿上百万,上千万的早就该无期和死刑了。
发表于 2011-10-24 09: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4w就是一顿饭钱
发表于 2011-10-24 14: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人暗地里咬了
公检法会哄你签字,说这么点,你就认了吧,认了就没事了,不认不放你出去
你一恍惚一签字,背后没人的就准备蹲去吧
不过4万应该判不了实刑啊
发表于 2011-10-24 15: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下面小头头把¥收了,坏了上面大头头的好事
大头头曰:我还没拿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13号避难所-旧人类论坛

GMT+8, 2026-6-9 15:51 , Processed in 0.08554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