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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有在想啊,老子救儿子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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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实上参考马龙.白兰度倾家荡产救下的儿子和跟里根来了一发的那个亿万富翁的儿子,这种事情在国外没什么不道德就是了,最多说你手段肮脏
其实咱主要是想说天朝法律里无视亲情的问题啦,就是“你儿子犯罪你如果不作证就是违法”“你儿子杀人你想要救就是作弊”
咱现在在想机动战士钢弹ZZ了,你们要是认真起来咱可怕得很
发表于 2011-4-22 22: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不比比谁更烂?
那打个比方,假如受害者有钱有势要杀要加薪全家是不是也是没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之前一直喊杀人偿命啊......
发表于 2011-4-22 22: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伊甸家的猫) 的帖子

冤有头债有主,杨大侠是个爷们,但是也是个疯子.一人做事一人当.
发表于 2011-4-22 22: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黄和萌喵真是绝配啊(茶)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能做比方啦,咱的意思是父子之情是否应该高于法律制度呢,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注意是高于啊,也就是回避和介入的权利,不是违反,国外可是有很多死刑犯豁免游说团体的,和药家鑫的案件比起来他们可是专业的多的
但是在天朝基本上就是因亲子之情回避作证就会被视为违法吧
发表于 2011-4-22 22: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伊甸家的猫) 的帖子

没见过这种先例,再说国外由陪审团制度的,搞定陪审团就万事OK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之前有见过因为亲情关系回避或者做伪证而被处以重罪的案例呢
另外美国最多的是什么,不是导弹也不是美金,而是律师啊,游说团体有很多都是资深律师出身的吧
发表于 2011-4-22 2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一点毛,你从哪里脑补出来的“老子不登庭作证就是犯法”?天朝开庭前突然拒绝作证的实例少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因为是公审,于是被检控官传讯来着?
发表于 2011-4-22 22: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9楼(伊甸家的猫) 的帖子

如果我没记错,证人有权不登庭作证。
发表于 2011-4-22 2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伊甸家的猫于2011-04-22 22:28发表的  :
这个不能做比方啦,咱的意思是父子之情是否应该高于法律制度呢,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注意是高于啊,也就是回避和介入的权利,不是违反,国外可是有很多死刑犯豁免游说团体的,和药家鑫的案件比起来他们可是专业的多的
但是在天朝基本上就是因亲子之情回避作证就会被视为违法吧
父子之情高于法律啊?被杀的人没爹啊?被杀的人的爹要杀药家全家不犯法啊?
发表于 2011-4-22 22: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二福于2011-04-22 22:44发表的  :
对了一点毛,你从哪里脑补出来的“老子不登庭作证就是犯法”?天朝开庭前突然拒绝作证的实例少吗?

不是拒绝登庭作证,而是明知儿子有罪却拒绝说明情况或作伪证,则有可能构成包庇罪,如果象某些国家规定的亲人有“作证豁免权”,则可理直气壮地闭口不说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大鼻子已经激动了
咱说的是从亲情的角度讲为犯下重罪的亲人求情以及利用媒体的是不是应该这样被唾弃呢,因为马龙白兰度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为了挽救杀人犯儿子而倾家荡产最后潦倒死去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不齿吧
发表于 2011-4-22 22: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猫乃又嗑药了
法不容情,
作为个人的亲情往往是没有善恶的,咱这新晋老豆也能理解的,每个爱子的父亲都会这么做的我相信,但是对于法律和这个社会就不一样了。这也更加要求父亲做好自己的职责,多教育孩子正面的善的或者能够避免这类杯具的行为了,当然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社会的法则凌驾于任何个人亲情之上,当然这不代表天平完全偏向一边,两者就是天平的两头,越平衡越好
我记得有部美国电影很能说明我的观念,
是杀戮战警 Shaft:剧情神马的看豆瓣吧,里面罪犯的父亲竭尽全力就儿子,受害者的妈妈最终选择了在法庭前面一枪嘣了这个罪犯,这两个家长,从家长角度来说,都做到了自己的本分而已,但是这样的行为其实都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很难说这两个家长做的对不对,这类事根本就没有对错了或者说只能是旁观者清了
发表于 2011-4-22 22: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补法。。
扫盲贴。。。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2: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部电影咱也看了......最后说的不正是“法律已经不能阻止老娘了”吗
而且守法是一回事,因为不想给犯罪的亲友做对其不利的证词于是犯下包庇罪又算什么啊,嘛,及时有人来普及真是太好了
发表于 2011-4-22 22: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玩什么花样,也没啥错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3: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在国外玩的花样大了去了......《芝加哥》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样的电影啊
天朝只是还不会玩......这种形容好复杂
发表于 2011-4-22 23: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错的话那么你们谁都不许再讽刺李刚,人家是多好的一个老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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