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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猿强XU女获刑5年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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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08: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sina.com.cn/c/2013-10-09/170728387586.shtml?from=360news
  新华网昆明10月9日电(记者何春好)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申请检方抗诉,10月8日被答复拒绝。
  根据大关县检察院指控,8月24日晚9时30分,被告人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卧室实施了奸淫。按照有关法律,应当以强奸罪追究郭玉驰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
  据大关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3大刑初字第44号),法院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小区监控等资料证据,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且奸淫未满十四岁幼女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郭玉驰归案后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应综合全案情节予以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因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情况,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法院均不予支持,判处被告人郭玉驰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监护人认为法院一审判决量刑太轻,表示不服。她对记者说,事发之后郭玉驰及家属未进行诚恳道歉,也拒绝提出经济赔偿。
  受害人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认为,被告人郭玉驰身为国家干部,犯罪后却无道歉、赔偿等悔罪表现;其有预谋地将受害人强行掳至家中实施奸淫,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均十分恶劣,受害人年仅4岁,属于强奸罪的从重情节,应该从重处罚。
  9月30日,受害人监护人向大关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10月8日,大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答复,“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目前,受害人家属已就民事部分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发表于 2013-10-10 08: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人身伤害角度讲, 幼女确实赔的都比较少... 不过这个明显是原告方法盲, 起诉书都没写好... 不过这份钱原告直接抱着闺女去被告家要就结了...
发表于 2013-10-10 09: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5年太短了,明顯的輕判~
发表于 2013-10-10 1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24日晚9时30分,被告人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卧室实施了奸淫。


。。。。
发表于 2013-10-10 10: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发表于 2013-10-10 10: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豺狼当道(#‵′)凸
发表于 2013-10-10 13: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口真重
发表于 2013-10-10 13: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不了...那么小的女孩根本硬不起来啊
发表于 2013-10-10 14: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土胖子于2013-10-10 13:45发表的  :
理解不了...那么小的女孩根本硬不起来啊
所以才是变态嘛...
发表于 2013-10-10 14: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直接阉了丫的。
发表于 2013-10-10 16: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判不是在嘬死吗 乌纱帽都不想要了
发表于 2013-10-10 17: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在刑附民方面赔偿确实很少几乎没有,只能赔点医药费,这方面法律早该修改了(或许理性的法学家们认为那只是用用一个洞而已?)。
发表于 2013-10-10 18: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御神永远于2013-10-10 17:14发表的  :
强奸罪在刑附民方面赔偿确实很少几乎没有,只能赔点医药费,这方面法律早该修改了(或许理性的法学家们认为那只是用用一个洞而已?)。
我国法学家一看到"精神损失费"之类, 第一个反应应该是"讹人"吧... 与其打着法律旗帜, 不如私下解决算了...
发表于 2013-10-10 1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当道
发表于 2013-10-10 19: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丢我们云南人的脸啊
发表于 2013-10-11 07: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8-16吗,未成年取上限,法制频道类似的节目演过很多了,我这法盲都知道。
发表于 2013-10-21 16: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就直接崩了,下次绝对少了
发表于 2013-10-21 17: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还是前天新闻三十分说这个事了,发回重审了
发表于 2013-10-21 19: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直接上门抓人
后来好像说是当地检方不服一审,上诉了

这尼玛瞬间有了公、检、法分立的赶脚
结果却尼玛是因为腐败分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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