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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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来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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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6:2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帖地址: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5125&page=1
违反避难所第二类第4条。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人可以如此狂妄,仅仅因为是个马甲?

是谁的马甲,有人已经猜到了吧。
沙发
发表于 2011-12-3 16:29:59 | 只看该作者
这有什么好举报的,真想不通
板凳
发表于 2011-12-3 17:59:0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LZ除了销量拿不出任何东西来说明COD是神作啦~只好用"行政"手段清除对手~哈哈
不知LZ这真×COD饭有没有STEAM帐号? 举报来举报去多没意思, 不如直接在游戏里秒杀我1W次...

edit: 囧, 那栋楼拆迁了么, 刚在回帖说ID非法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8:14:18 | 只看该作者
你觉得我需要再同你这种出口成脏习以为常的人解释不?
就算游戏里杀了你又怎么样,你还是扰乱着论坛次序,到处喷来骂去。
所有帖子平行移动,你不会看不到公告吧?
5#
发表于 2011-12-3 19:28:3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风吟逐夜于2011-12-03 18:14发表的  :
你觉得我需要再同你这种出口成脏习以为常的人解释不?
就算游戏里杀了你又怎么样,你还是扰乱着论坛次序,到处喷来骂去。
所有帖子平行移动,你不会看不到公告吧?

写了很多最后都删了, MW3和BF3的战火在那帖里烧就好了.

就事论事, 那楼里多少人动了粗口明眼人都看得到. LZ这样说不过就针对性翻老底, 想通过论坛规则禁人口的行为个人很不齿.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9:41:19 | 只看该作者
翻人老底?这都是这两天发生在我的帖子的事。
很不齿?投诉是避难所正常行为之一。照你的说法投诉就是不齿,那不齿的人多了去啦。
那你可以投诉避难所管理层,为什么要设立这么不合你口味的法典。
我有禁止你说话吗?我一不是管理员,二不是法典制定者,三没有说过禁止你发言的话。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7#
发表于 2011-12-3 21:08:41 | 只看该作者
吵个P
8#
发表于 2011-12-3 23:33:1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5楼风吟逐夜于2011-12-03 19:41发表的  :
翻人老底?这都是这两天发生在我的帖子的事。
很不齿?投诉是避难所正常行为之一。照你的说法投诉就是不齿,那不齿的人多了去啦。
那你可以投诉避难所管理层,为什么要设立这么不合你口味的法典。
我有禁止你说话吗?我一不是管理员,二不是法典制定者,三没有说过禁止你发言的话。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别转移话题,
半年前的马甲帖都翻出来了你敢说没查别人的发帖记录?

既然喷帖让你觉得不爽, 骂BF3是屎的人怎么没见你举报啊? 双重标准还装什么正人君子.

表问我为什么不举报,没兴趣拿点屁事上纲上线.

哔哔咖啡的处罚很公正, 之所以在投诉区回帖纯粹是因为对 LZ自己发引战帖后在没出现人参公鸡的情况下以 "对方用脏话骂游戏[strike]让我不快[/strike]" 为由投诉 的行为让我异常反感, 不吐不快.

下次发什么"XX游戏不费吹灰之力秒杀XX游戏"的战帖又不想让人喷, 最好发完立刻申请锁帖, 这样你就可以自己爽啦.

edit1: 下次举报我骂MW3记得把签名也截进去, 希望能避免其他玩家花那冤枉钱, thx.
edit2: 各位斑竹放心本人很珍惜自己ID,  既然版主锁帖了, 那这帖就是我对此[strike]钓鱼[/strike]事件的最后一贴啦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2:25:2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刀寒入骨于2011-12-03 23:33发表的  :
别转移话题,
半年前的马甲帖都翻出来了你敢说没查别人的发帖记录?
表问我为什么不举报,没兴趣拿点屁事上纲上线.
下次发什么"XX游戏不费吹灰之力秒杀XX游戏"的战帖又不想让人喷, 最好发完立刻申请锁帖, 这样你就可以自己爽啦.
...
他的马甲贴跟他说脏话没有任何联系,他是不是马甲都不能改变他说脏话的事。发马甲截图只想敬告他的大号。
我投诉你有法典可依就行了。犯罪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人之常情。
我发帖举报谁那是我的自由。有规定说举报必须要打包的吗?或者有人听说过这个规定吗?
上纲上线?是大家对你这种行为的漠视,让你的自我感觉太良好了,以为避难所是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在不违反法典的情况下,我转发文章是我的自由。你凭什么要求我发完申请锁贴,你一面说禁人口的行为个人很不齿,一面又要我发帖完申请锁帖,好高尚的双重标准~~你2次发言才相差4个小时,就自己暴露伪装了,哈哈哈哈~
与其怪罪别人不该举报,倒不如好好检讨下自己的行为,你这样的放在现实中叫无理取闹。
这贴留给你自己回味爽吧,没空跟你这种人纠缠。
我只想看到投诉核实之后有个处理结果出来。
10#
发表于 2011-12-13 21:37:04 | 只看该作者
现实中要是看见人说脏话了,你是上去跟人打一架呢,还是上法院告人家去?

真心没劲透了……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4 19:19:3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9楼朽木于2011-12-13 21:37发表的  :
现实中要是看见人说脏话了,你是上去跟人打一架呢,还是上法院告人家去?

真心没劲透了……

我没你那么极端,要诉诸暴力解决。
侮辱诽谤别人属于侵犯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你要告别人,你1.得保存有证据,2.你得有对方的真实资料,法理不受理网络名字,3.你得向公安局出示你收集的证据,并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没有一定的财力和时间,你想告别人,没那么简单。
12#
发表于 2011-12-19 22:02:08 | 只看该作者
违反了哪条,你说出来。然后好处理。
我看他发言没啥问题,说的也是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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