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避难所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89|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人爆粗口,无人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0:1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5125

第4条 不得口出脏字(即使没有针对某人)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因言语中带有挑逗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给他人造成严重困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短消息、签名、头衔以及头像内容】

版主不管事,只能到这里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 11:42:44 | 只看该作者
已扣分警告,讨论归讨论,请勿爆粗口~
板凳
发表于 2011-12-2 15:02:51 | 只看该作者
LZ原创帖?.
LZ应该把我签名也截进去, 这样更有说服力, 哈哈...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8:34:56 | 只看该作者
是啊,难得有人值得我专门发一贴。
5#
发表于 2011-12-3 14:20:05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是不懂这怎么违反版规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4:53:29 | 只看该作者
版规就挂在那儿,没看过的可以再看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13号避难所

GMT+8, 2024-5-16 12:25 , Processed in 0.104954 second(s), 13 queries .

快速评论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