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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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较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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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5:4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既然某人要求被举报,我就成全他。

张憬之 不适合继续担任水区版主职位

理由:将个人态度代入水区论战之中。
作为掌握帖子和ID生杀大权之人,张憬之不仅介入讨论当中,并且还进行言语攻击,证据:http://www.bn13.com/bbs/read.php ... ;    44,45,48,49,57,58楼。

我不认为一个公然承认自己是流氓并且无意主持公道的人(证据:
我是流氓呀,而且你看我从头到尾有给别人主持公道的意思吗》?没有啊,我就是想进来提供一点我掌握的实际情况。然后看你很不顺眼就改变了初衷进来骂你呀。
很正常的~

能够让人相信他不会在观点和他人相左的情况下动用手头的权力
进行报复
,避难所不像现实社会一样有法律可以对滥权行为做出事实上的约束,所以必须防患于未然。

补充:张憬之对我人身攻击在先,我人身攻击在后,如果要对我进行处罚,那也必须对他进行处罚,而这处罚不包括在我以上指控之内,他作为版主,有更大的权力,也就要有更严格的约束。

要求:自请禁言三日,张憬之同罪或更重并且撤销版主职务,否则这不会被认为是一个公正的判决。

如果有人认为我水平不足的,试着为他辩护吧。
沙发
发表于 2012-7-23 15:54:11 | 只看该作者
你先找到黑岛出面吧~
板凳
发表于 2012-7-23 16:00:32 | 只看该作者
你看看我头衔在说话呗
避难所文艺部啊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6:06:27 | 只看该作者
你是哪个部门都不能否定你的行为自证了您不适合当版主这个事实,不管你管的是哪儿,你都有可能对你管辖范围内的言论做出不适当的举动。
5#
发表于 2012-7-23 16:24:15 | 只看该作者
1.整个帖子我看过了,某S开头的机器人说的话没错,语气并无不当,倒是您,开口闭口“不脑补会死”什么的,我觉得跟你作为记者的身份不符,严重不符,你们采访的时候也这么说话的吗?就你这样开口,谁还敢跟您交流?不被打胖才怪!
2.对“某官二代”(你的原话),我也看了,他说的话并没有什么问题啊,你说人家是“不抬杠会死”(类似意思),然后从很久以前您老人家就是逢官二代必反了吧,只要P一出现您就肯定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挑衅、挖苦,放嘲讽,究竟是谁在抬杠啊...都是大老爷们,就算以前得罪你,至于这么小鸡肠肚吗?
3.白熊发火了,很难得,我觉得白熊说的没错啊。这么说吧,白熊说的就是我的意思!
4.火鸡,好好看看版规法典,都是老熟人,你发ZZ帖我装看不见,或者给你编辑掉了,你发擦边我跟帖提醒你和跟帖的不要过节,看起来是我纵容了你,我脾气好,不代表我不会下黑手。这次七天,下次就是永久!至于老张有什么问题,他的问题就是锁迟了!
6#
发表于 2012-7-23 16:55:12 | 只看该作者
随手发个闲扯帖,午睡醒来发现已恶战了一场,对于引发这场意料之外的风波,本人深表歉意……
7#
发表于 2012-7-23 16:59:50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tood) 的帖子

不怪你。
8#
发表于 2012-7-23 17:00:06 | 只看该作者
....嘴痒.很像来首打油诗,但考虑到场和还是算了。。。。
9#
发表于 2012-7-23 18:11:14 | 只看该作者
老张吵了架是事实,关个几天也应该,不过近期以来最让人火大的确实就是火鸡你了
别人被说火大估计会反省下自己,你被这样说只会觉得自己赢了吧,那你赢了好了
10#
发表于 2012-7-23 21:50:03 |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关呀~不过你看我不是管理员,我是美术组成员啊。成员总做的吧?没啥特权,和你一样!

不过大家都跟你吵了,其他和你吵的人要是也投诉你呢?毕竟你伤人在前是把?
那是不是要数罪并罚?每人关你3天?我只和你吵了,所以我只关3天?
要是裁决下来关我,我接受!
问题是这样你就舒坦了?我看未必吧
还是那句话,冷静点,想想。
有意思吗?
11#
发表于 2012-7-23 22:34:5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1楼张憬之于2012-07-23 21:50发表的  :
我可以关呀~不过你看我不是管理员,我是美术组成员啊。成员总做的吧?没啥特权,和你一样!

不过大家都跟你吵了,其他和你吵的人要是也投诉你呢?毕竟你伤人在前是把?
那是不是要数罪并罚?每人关你3天?我只和你吵了,所以我只关3天?
要是裁决下来关我,我接受!
.......

不过美术组的成员有权利锁帖么?
如果所有特殊组的成员都可以这样操作的话,我觉得这一点应该写在法典上。
或者是明确一下特殊组的权限,做一个补充副本。
12#
发表于 2012-7-23 22:50:5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严禁开贴找说法来着么……
13#
发表于 2012-7-23 22:54:24 | 只看该作者

回 12楼(意外感染) 的帖子

不是我锁的贴呀!
我没任何权限呀!
14#
发表于 2012-7-24 00:41:30 | 只看该作者

回 15楼(unperson) 的帖子

全能的神,您什么都知道。定我罪吧!我适合不适合职位也请您来定!
哇好大权利呀!
关小黑屋貌似不能随便越狱出来吧?
我不申请关小黑屋。就为跟你怄气!就不申请!我接受裁定,可是没说自己要申请哦!
您待着吧跟里头!好好数星星啊
15#
发表于 2012-7-24 00:46:50 | 只看该作者

回 15楼(unperson) 的帖子

我还乖乖的。我真贱
真这么做了那还得了。
上面封我可以
我自己申请?不介,没觉得我做错了啥。
16#
发表于 2012-7-24 00:49:09 | 只看该作者
封小号了啊封小号!穿回鹳狸猿的盔甲
17#
发表于 2012-7-24 00:52:17 | 只看该作者
为啥之前用美术组的头衔?为了让其他管理员可以在判断合适后封我。目前蚊子头疼去了,我在穿起来,实行一些管理。特此公告。这个帖子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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